鑒于有群眾反應(yīng),以上幾人有貪污罪行,為顯示威嚴(yán),震懾罪犯,同時處以大額罰款,分別是倪文煥五千兩,吳淳夫三千兩,李燮龍、田吉各一千兩。結(jié)案。
報上去后,崇禎怒了。
拿釘子釘耳朵,打碎全身肋骨,是過失致人死亡,貪了這么多年,只罰五千、三千,你以為老子好糊弄是吧。
更奇怪的是,案子都判了,有些當(dāng)事人根本就沒到案,比如田吉,每天還出去遛彎,十分逍遙。
其實案子審成這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了。
審訊此案的,是刑部尚書蘇茂相,都察院左都御史曹思誠。
蘇茂相是閹黨 ,曹思誠也是閹黨
讓閹黨 審閹黨 ,確實難為他了。
憤怒之余,崇禎換人了。他把查處閹黨 的任務(wù)交 給了吏部尚書王永光。
可王永光比前兩位更逗,命令下來他死都不去,說自己能力有限,無法承擔(dān)任務(wù)。
很不湊巧,王永光同志雖然不是閹黨 ,也不想得罪閹黨 。
按蘇茂相、曹思誠、王永光以及無數(shù)閹黨 們的想法,形勢是很好的,朝廷內(nèi)外都是閹黨 ,案子沒人敢審,對五虎、五彪的處理,可以慢慢拖,實在不行,就判田爾耕和許顯純死刑,其他的人能放就放,不能放,判個充軍也就差不多了。
沒錯,司法部長、監(jiān)察部長、人事部長都不審,那就只有皇帝審了。
幾天后,崇禎直接宣布了對五虎五彪的裁定,相比前兩次裁決,比較簡單:
田吉,殺!吳淳夫,殺!倪文煥,殺!田爾耕,殺!許顯純,殺!崔應(yīng)元,殺!孫云鶴,殺!楊寰,殺!李燮龍,殺!
崔呈秀,已死,挖出來,戳尸!
以上十人,全部抄家!沒收全部財產(chǎn)!
什么致人死亡,什么入獄,什么充軍,還他娘就近,什么追贓五千兩,都去死吧!
曹思誠、蘇茂相這幫等閹黨 本來還有點(diǎn)想法,打算說兩句,才發(fā)現(xiàn),原來崇禎還沒說完。
“左都御史曹思誠,閹黨 ,免職查辦!”
“刑部尚書蘇茂相,免職!”
跟我玩啊,玩死你們!
隨即,崇禎下令,由喬允升接任刑部尚書,大學(xué)士韓曠、錢龍錫主辦此案,務(wù)必追查到底,寧可抓錯,不可放過。
挑出上面這幾個人辦事,也算煞費(fèi)苦心,喬允升和閹黨 向來勢不兩立,韓曠這種老牌東林黨 ,不往死里整,實在對不起自己。
徹底掃蕩,一個不留!
幾天過去,經(jīng)過清查,內(nèi)閣上報了閹黨 名單,共計五十多人,成果極其豐碩。
然而這一次,崇禎先更為憤怒,他當(dāng)即召集內(nèi)閣,嚴(yán)厲訓(xùn)斥:人還不夠數(shù),老實點(diǎn)!
大臣們都很詫異,都五十多了,還不夠嗎?
既然皇上說不夠,那就再撈幾個吧。
第二天,內(nèi)閣又送上了一份名單,這次是六十幾個,該滿意了吧。
這次皇帝大人沒有廢話,一拍桌子:人數(shù)不對,再敢糊弄我,以抗旨論處!
崇禎是正確的,內(nèi)閣的這幾位仁兄,確實糊弄了他。
雖然他們跟閹黨 都有仇,且皇帝支持,但閹黨 人數(shù)太多,畢竟是個得罪人的事,閹黨 也好,東林黨 也罷,不過混碗飯吃,何必呢?
不管了,接著糊弄:
“我們是外臣,宮內(nèi)的人事并不清楚。”
崇禎冷笑:
“我看不是不知道,是怕得罪人吧?。ㄌ匚啡卧苟?/p>
怪事,崇禎初來乍到,他怎么知道人數(shù)不對呢?
崇禎幫他們解開了這個迷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