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走,一路聊,袁崇煥很和氣,毛文龍很高興,氣氛很好,直到進入營帳的那一刻。
“毛文龍!本部院與你談了三日,只道你回頭是遲也不遲,哪曉得你狼子野心總是欺誑,目中無本部院,國法豈能容你!”
面對袁崇煥嚴厲的訓斥,毛文龍卻依舊滿臉堆笑——還沒反應過來。
太突然了,事情怎么能這樣發(fā)展呢?
袁崇煥到底有備而來,毛總兵腦袋還在運算之中,他就拋出了重量級的武器——十二大罪。
這十二大罪包括錢糧不受管轄、冒功、撒潑無禮、走私、干海盜、好色、給魏忠賢立碑、未能收復遼東土地等等。
這十二大罪的提出,證明袁崇煥同志的挖坑功夫,還差得太遠。
類似這種材料公文,罵的是人是鬼不要緊,有沒有事實也不要緊,貴在找得準,打得狠,比如楊漣參魏忠賢的二十四大罪,就是該類型公文的典范。
但袁崇煥給毛文龍栽的這十二條,實在不太高明,所謂冒功、無禮、好色,只要是人就干過,實在擺不上臺。而最有趣的,莫過于給魏忠賢立碑,要知道,當年袁巡撫也干過這出,他曾向朝廷上書,建議在寧遠給魏忠賢修生祠,可惜由于提早下課,沒能實現(xiàn)。
這些都是扯淡,其實說來說去就兩個字:辦你。
文龍兄尚在暈菜之際,袁督師已經派人脫了他的官服,綁起來了。
綁成粽子的毛文龍終于清醒過來,大喊一聲:
“文龍無罪!”
敢喊這句話,是有底的,畢竟是自己的地盤,幾千人就等在外邊,且身為一品武官,總鎮(zhèn)總兵,除皇帝外,無人敢殺。
但袁崇煥敢,他敢殺毛文龍,有兩個原因
第一個原因:他是袁崇煥,四品文官就敢殺副總兵的袁崇煥。
第二個原因是一件東西,他拿了出來給毛文龍看。
當看到這件東西時,毛文龍終于服軟了,這玩意他并不陌生,事實上再熟悉不過了,因為他自己也有一件——尚方寶劍。
活到頭了。
雖說文龍兄手里也有一把尚方寶劍,可惜那是天啟皇帝給的,所謂尚方寶劍,是皇帝的象征,不是死皇帝的象征,人都死了,把死人送給你的寶劍拿出來,嚇唬鬼還行,跟現(xiàn)任皇帝的劍死磕,只能是找死了。
手持尚方寶劍的袁崇煥,此刻終于說出了他的心聲和名言:
“你道本部院是個書生,本部院是朝廷的將首!”
毛文龍明白,今天這關不低頭是過不去了,馬上開始裝孫子:
“文龍自知死罪,只求督師恩赦。”
統(tǒng)帥認慫了,屬下自然不湊熱鬧,毛文龍的部將毫無反抗,當即跪倒求饒,只求別把自己搭進去。
其實事情到此為止,教訓教訓毛文龍,也就湊合了。
然而袁崇煥很執(zhí)著。
局勢盡在掌握,勝利就在眼前,這一切的一切沖昏了他的頭腦,讓他說出了下面的話:
“今日殺了毛文龍,本督師若不能恢復全遼,愿試尚方寶劍償命!”
這話很準。
然后他面向京城的方向請旨跪拜,將毛文龍拉出營帳,斬首。
遼東的重量級風云人物毛文龍,就此結束了他傳奇的一生。
可惜毛總兵并不知道,他是可以不死的,因為袁崇煥根本就殺不了他,只要他向袁崇煥索要一樣東西。
這件東西,就是皇帝的旨意。
在古往今來的戲臺、電視劇里,尚方寶劍都是個很牛的東西,扛著到處走,想殺誰就殺誰。
這種觀點,基本上是京劇票友的水平,別的朝代且不說,在明朝,所謂尚方寶劍,說起來是代天子執(zhí)法,但大多數(shù)時,也就做個樣子,表示皇帝信任我,給我這么個東西,可以狐假虎威一下,算是特別賞賜。
一般情況下,真憑這玩意去砍人的,是少之又少,最多就是砍點中低級別的阿貓阿狗,敢殺朝廷一品大員的,也只有袁崇煥這種二桿子。
換句話說,袁崇煥要干掉毛文龍,必須有皇帝的旨意,問題在于,毛文龍同志當官多年,肯定也知道這一點,他為什么不提出來呢?
對于這個疑問,我曾百思不得其解,經過仔細分析材料,我才發(fā)現(xiàn),原來毛文龍同志之所以認栽,只是出于一個偶然的誤會:
因為當袁崇煥拿出尚方寶劍,威脅要殺掉毛文龍的時候,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正是這句話,斷送了毛文龍的所有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