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英國上飛機前,想著應該塞一本小說到行李里,巡視了一遍我的書架??吹矫返亩唐≌f集。想,就是他了。我去的是英國,讀一個英國小說家的作品正好。而且是短篇小說集,隨時端起,隨時放下,對于旅行者正合適。
事實證明,這是個正確的選擇。這些天,在三一學院陰森莊嚴的教堂式房間里的沙發(fā)上,在倫敦青年旅舍的上鋪床 位上,在路邊的小咖啡館里,在來回的飛機上,毛姆是我唯一的旅伴。
我在倫敦剛剛認識的一些地名屢屢在他的小說中出現(xiàn),Charing Cross,Picadilly Circus,Bond Street...這些完全陌生的地名,因為對毛姆的閱讀,有了一種親切感。更重要的是,參觀一個城市的名勝古跡容易,了解它的氣質(zhì)卻不那么容易。讀毛姆的小說,算是深入這個城市的一條羊腸小道。他筆下的舊倫敦,繁華、虛榮、傷感,是個遲暮的美人。
毛姆給我最大的感覺是溫 暖。與很多l(xiāng)9世紀后半期、20世紀上半期小說家鮮明的實驗文風特征不同,他的語言非常平實、家常,甚至有些嘮叨。讀他的小說,很像和一個普通老頭子喝茶,邊喝邊聽他講自己身邊的瑣事。
這大約也是為什么很多評論家視他為二流作家的原因。他的小說里,技巧性、創(chuàng)新性的東西太少了,留給評論家去“詮釋”、去“解密”去炫耀他們的理解力的東西太少了。但對我來說,這恰恰是他的可愛之處。什么尤利西斯、普魯斯特、卡夫卡之類的“大師”,我根本讀不下去,也不想作若有所悟狀。總覺得那些“實驗性”小說寫作里,作者的自我意識太強烈了,總是要從文字中伸出一只手來,使勁搖晃著一面旗幟,上面飄揚著兩個大字“個性”,與其說我們在讀一個故事,不如說在觀賞一場行為藝術(shù)。
毛姆不一樣,他隱藏在故事的深處,滿足于一個不動聲色的敘述者的角色,決不讓自己的聲調(diào)、語氣去搶故事本身的風頭。我想他可能本來就不是一個雄心勃勃的小說家,僅僅是樂于分享一些“逸事”而已,他寫作的目的,不是文學史上的一個位置,而是他對面那個喝茶的朋友的一聲嘆息。
毛姆一生周游列國,歷經(jīng)兩次世界大戰(zhàn),空間上的游蕩和時代上的變遷注定了他身邊的人都是“故事的礦藏”。這本厚厚的小說集里,他寫的多是那些英國紳士、商人在沒落的殖民地里的遭遇。愛上自己哥哥的女孩,被年輕情人 甩了的中午女人,夢想成為鋼琴家的貴族少年,酗酒自殺的殖民地商人……結(jié)局經(jīng)常是某個人的死亡,但是死亡在他筆下是如此漫不經(jīng)心,似乎并不比一片樹葉的墜落 更有重量。毫無疑問,和很多優(yōu)秀的作家一樣,悲憫之心是他寫作的基本情緒,但也和很多優(yōu)秀的作家一樣,他能夠?qū)⒈瘧懼碾[藏得不露痕跡,看似冷漠無情。
對我來說,讀他的小說格外感到親切的,是他筆下那些“沒有故鄉(xiāng)的人”。他寫一個人在異域文化中的脆弱感,以及從異域返回本土時同樣強烈的隔閡感,非常細膩,簡直可以搬來描述今天的中國“海歸”。空間的游移,加上時代的滄海桑田,使得那種無家可歸感有了雙重含義。
今天忍不住去Google了一下毛姆,發(fā)現(xiàn)他從小是孤兒、個子矮小、雙性戀、口吃……一個男人的細膩必須通過這些得到解釋嗎?敏感就不能夠是一種健康的力量?這些陳腐的邏輯真叫人掃興,仿佛一切藝術(shù)上的想象力,表達的最終都是對自我的厭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