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人的人生觀包含在他們有關(guān)“忠”、“孝”、“義理”、“仁”與“人情”的準則之中。在他們眼里,“人的全部義務(wù)”就像地圖上的各個地域一樣被明確地劃分為幾個部分。用他們的話來說,人生是由“忠的圈子”、“孝的圈子”、“義理的圈子”、“仁的圈子”、“人情的圈子”以及其他許多圈子所組成。每個圈子都各有特別的詳細規(guī)則,人們評價他人不是從他的整個人格來判斷的,而只是說他們“不懂孝”或“不懂義理”等。他們不像美國人那樣指責某人不公正,而是明確指出他在那個特定領(lǐng)域內(nèi)沒有達到公認的準則。他們不是指責某人自私或刻薄,而是明確指出在某個特定領(lǐng)域里那人違反了規(guī)則。他們并不援引什么絕對規(guī)則或萬靈準則。那些被認可的行為是按該行為所屬的領(lǐng)域而定的。一個人在“盡孝”是一種行為準則;他只在“盡義理”或者“在仁的圈子”里又是另一種角色——在西方人看來如此。甚至每個“圈子”的規(guī)則也不是以一成不變的方式確立的。當其中的條件變更時,可能會采取完全不同的行動。對主君盡“義理”是要求絕對的忠誠,但一旦主君侮辱其家臣,家臣即使發(fā)起叛亂也不過分。直至1945年8月,“忠”要求日本人與敵人戰(zhàn)斗到最后一人。天皇在廣播中宣布投降,改變了對“忠”的要求之后,日本人來了個180度大轉(zhuǎn)變,表示愿與外來者合作。
這真使西方人迷惑不解。根據(jù)我們的經(jīng)驗,人是“據(jù)其秉性”行動的。我們區(qū)分好人和壞人【原文為:Separatethesheepfromthegoatsb,語出《新約》馬太福音25:32,耶穌把聚集在他面前的萬民分成義人和該詛咒的人,就象牧羊的分別綿羊山羊一般。以后就以分別綿羊山羊?qū)W來比喻區(qū)別好人壞人?!g注】,是看他們是忠誠不二還是背信棄義,是和衷共濟還是剛愎自用。我們給人貼上標簽加以分類,預(yù)期他們以后的行為也將類似于其以前的行為。蕓蕓眾生,或是慷慨之士,或是吝嗇之徒,或樂善易處,或存心多疑,或?qū)僮杂?派,或?qū)俦J嘏?。我們期待人們信仰一種特定的政治意識形態(tài),并始終如一地反對相反的意識形態(tài)。在我們的歐洲戰(zhàn)爭經(jīng)驗中,有通敵者,也有抵抗者,但我們不認為在歐戰(zhàn)勝利日之后通敵者會改變立場,我們這一推測完全是正確的。在美國的國內(nèi)政治論爭中,我們承認有諸如“新政擁護派”和“新政反對派”這樣的不同派別,并判定當新的形勢出現(xiàn)時,這兩個派別還會繼續(xù)按各派特有的方式行動。如果有人從籬笆的一邊轉(zhuǎn)到另一邊——如異教徒變?yōu)樘熘鹘掏胶汀俺嗌肿印弊優(yōu)楸J嘏伞@種變化必須被確切地說成是轉(zhuǎn)向,并有與之相符的新人格形成。
西方人對統(tǒng)一人格的信仰當然并不一定始終是正確的,但它決不是幻想。在大多數(shù)文化中,不管是原始的還是文明的,男男女女都想像自己是作為某類特定的人而行動的。如果他們對權(quán)力感興趣,使以別人對自己意志的服從程度為基準來測定其失敗與成功。如果他們的興趣在于為人所愛,那么在無人可接觸的情況下,其愿望就得不到滿足。他們總是想像自己或是威嚴公正的人,或是具有藝術(shù)家氣質(zhì)的人,或是一個以家庭為生活中心的模范。他們通常根據(jù)自己的秉性來塑造一個完美的整體【原文為德文Gestalt,可音譯為格式塔,意為組織結(jié)構(gòu)或整體?!g注】。這為人類生活帶來了秩序。
西方人很難相信日本人能夠在沒有精神痛苦的情況下從一種行為方式轉(zhuǎn)向另一種行為方式,我們的經(jīng)驗中并不包括如此極端的可能性。然而在日本人的生活中矛盾——我們所認為的矛盾——卻深深地扎根于他們的人生觀中,如同統(tǒng)一性深植于我們的人生觀中一樣。對于西方人來說,特別重要的是要懂得在日本劃分的各個生活“圈子”中并不包括任何“惡的圈子”。這并不是說日本人不承認有壞行為,這只是意味著他們不把人生看成善惡兩股力量相爭斗的舞臺。他們把人的存在看成是一場戲,這場戲要求在一個“圈子”與另一個“圈子”之間,在一種行動方針與另一種行動方針之間,刻意保持平衡,每個“圈子”和每種行動方針就其自身而言都是善的。如果每個人根據(jù)其本性行動,每個人就都是善的。如前所述,他們甚至認為中國的道德箴言只是證明中國人是一個需要此類東西的民族,這證明了中國人的劣等性。他們說,日本人不需要包羅萬象的倫理性戒律。若借用先前已引用過的喬治?桑索姆爵士的話來說,他們“不想解決這個惡的問題”。根據(jù)他們的見解,即使不用包羅萬象的原理,他們也可以充分說明壞的行為。每個人的靈魂原先都閃耀著德性的光輝,就像一把利劍一樣,但如不經(jīng)常砥礪,它就會生銹。他們所謂的“身上之銹”如同劍上之銹一樣可惡。人必須像愛護劍一樣愛護自己的人格。但是即使生銹了,在銹層之下閃閃發(fā)光的靈魂依然存在,如再擦它一下,就可重新發(fā)亮。
日本人的這種人生觀使他們的民間故事、小說和戲劇在西方人讀來特別不得要領(lǐng)——除非我們能像經(jīng)常所做的那樣改寫一下情節(jié),使之適應(yīng)我們的要求:人物性格的統(tǒng)一,善與惡的沖突。但日本人不是這樣看待這些情節(jié)的。他們的想法是主人公陷入了“義理與人情”、“忠與孝”、“義理與義務(wù)”之間的沖突之中。主人公的失敗是由于沉溺于人情而忽視了“義理”的責任;或是由于他無法同時既償付在“忠”方面所欠之債,又償付在“孝”方面所欠之債。他為“義理”而不能躬行正義(“義”)。他迫于“義理”而犧牲家庭。如此描述的沖突是屬于兩種本身都具有約束力的義務(wù)之間的沖突,這些義務(wù)都是“善”的。在兩種義務(wù)之間作選擇如同欠了太多債的債務(wù)人所進行的選擇,眼下他只得先償還一部分,而將其他部分置之不顧,但他償還一筆債務(wù)并不能因此免除其他債務(wù)。
有關(guān)故事主人公生活的這種看法與我們西方人的見解適成鮮明對比。我們故事中的主人公被視為一個杰出的人,是因為他們“擇善而行”,并同惡人作斗爭,正如我們常說的那樣“德行取勝”。故事應(yīng)以皆大歡喜來結(jié)局,好人應(yīng)得好報。然而,日本人卻對英雄人物的“轟動事件”的故事有一種永不知足的嗜好。這些故事是說主人公在對社會的債和對名譽的債難以兩全其美時,最終選擇了死作為解決辦法。這樣的故事在許多文化中都成了教人屈從悲慘命運的故事,但在日本,正好相反,它是顯示進取心與堅定決心的故事。主人公竭盡全力履行。某一義不容辭的責任,與此同時輕視另一種義務(wù),但最后他們還得與他們先前所藐視的“圈子”了結(jié)欠賬。
日本真正的民族史詩是《47浪人的故事》。這在世界文學中沒有很高的地位,但對日本人卻有無與倫比的吸引力。每一個日本小孩子不僅知道這個故事的主要情節(jié),而且還知道次要情節(jié)。這個故事經(jīng)常被人講述、刊印,還被改編成一套現(xiàn)代的通俗系列電影 。47浪人的墓世代是令人向往的朝圣地,成千上萬的人前去祭奠,留下自己的名片,于是墓地周圍經(jīng)常是一片雪白。
《47浪人的故事》的中心主題是對主人的“義理”。在日本人看來,它描寫的是“義理”與“忠”、“義理”與正義之間的沖突——在這些沖突中“義理”當然公正地取勝——以及“為義理的義理”【原文為“merelygiri”。日譯本為“一遍義理”,意力只是走走形式?!g注】與無限的“義理”之間的沖突。它描寫的是1705年的歷史故事,當時正是封建制度的鼎盛時期,根據(jù)近代日本人的夢想,那時的男人就是男子漢,在履行“義理”對毫無勉強之意。47位流浪的武士把名譽、父老、妻室、姐妹、正義(“義”)等一切都獻給了“義理”。最后他們把自己的生命也獻給了“忠”,一個個自殺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