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文學角度來講,這確實是一部引人入勝的小說,旁征博引,懸念迭起,既有感官上的享樂,也有知識上的收獲。然而我個人還是更喜歡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小說,覺得后者比前者更為“單純”地是推理的盛宴——在這個平凡英國老婦人的筆觸里,不見刀光劍影,一切只在意念中開戰(zhàn)。波洛“灰色的腦細胞”一開動,讀者全然進入思想的世界。而《達芬奇密碼》與之相比,氣勢固然磅礴,然而多少有點美國大片的氣質(zhì),張揚有余,沉淀不足。我尤其不是太喜歡里面關于科學技術的描寫,覺得過于現(xiàn)代氣息,少了推理小說的那么點陰森氣。
然而,我還是尤其喜愛《達芬奇密碼》。教會不斷地強調(diào)這只是小說而不能當作神學事實,就如同告誡我《所多瑪120天》只是色情影片而已。我沒有看過《所多瑪120天》,但那些影評和影片背后的故事讓我覺得,說它是色情片絕對是對導演的侮辱。薩德也許只是一個單純的變態(tài) ;但是皮爾·保羅·帕索里尼在二戰(zhàn)后決定拍這樣一部惡心死人不償命,事實上最后搭上了導演本人性命的片子,絕對有深刻的意義——就像弗洛伊德決定用“性”來闡發(fā)理念,??掠眯允穪肀磉_觀點一樣。畢竟,不是每個導演都有勇氣和資本拍出一部名垂青史的色情片的。何況,如果只是想要獲得刺激,《所多瑪120天》對于正常人來說,引發(fā)的絕對是障礙而不是快十感。
似乎扯遠了。我并不是反對教會;而是,作為一部也許被認為“反基督教”的小說,《達芬奇密碼》能夠如此暢銷并不是沒有原因——要注意,不只是在中國暢銷,在美國這樣的新教國家仍然高居排行榜第一。何況,我從來不認為它反基督。我從這書里獲得了格外屬靈的感動;我相信,上帝的力量即使在反對的聲音中一樣可以震撼人心。
作為基督徒,很多人問過我對《達芬奇密碼》的看法。目前市面上有一本書叫做《破解達芬奇密碼》,大概的意思就是要說,《密碼》中的觀點是錯誤的,而耶穌真的是神,這是可以證明的。我一直不愿去看《破解》,原因有二,其一是我覺得沒有必要用這樣的方式來鞏固信仰和證明神的存在。因為信仰,本來就是形而上而純粹精神的東西;神,是道成肉身,而道,是word,是純粹精神領域的存在。因此,鞏固信仰不需要通過史學或者生物學的方式來證明,就像進化論的學者可以是基督徒,而否定進化論的人可以是佛教徒一樣,科學地證明本來就跟信仰的存在和發(fā)展沒有必然的輔助關系。而神,作為萬物的創(chuàng)造者和絕對的存在,怎么可能被他的所造物證明呢?因此,《破解》也許可以鞏固某些因為看了《密碼》而動搖信仰的靈魂;但是這樣的鞏固,很可能又被別的科學證據(jù)所推翻。因為說到底,這樣的信仰還是基于科學,始終無法向超驗的思辨開放。其二,我不愿接受《破解》的內(nèi)容是因為,我希望《密碼》所說的一切,是真的。
以上的文字似乎過于冷靜,但其實,在我行文之初,是懷著無比的感動和震撼?!睹艽a》已經(jīng)拍成電影 ;不評價電影 本身,但每次看到關于抹大拉的瑪麗亞的鏡頭,我就有顫栗,心律失常的感覺。耶穌是神也好,但是它道成肉身了,為什么不能在世上留下他的后代,讓我們能夠用血肉的方式與神同在?耶穌是人也罷,但他向終極存在驚人開放,不就給俗世中的人們一線希望,告訴世人我們也可以走向永恒?
情欲,是人類不能超越的原罪。然而情欲,也是世界不斷繁衍存在的原動力。這個世界本來就是受到神的祝福的,為亞當創(chuàng)造夏娃的,也是耶和華上帝。舊約中的雅歌說過,愛情如死之堅強。因為,能戰(zhàn)勝死亡的,就是由愛帶來的后代的繁衍。愛,是最大的;因愛發(fā)生的關系,是上帝在塵世的力量源泉,這力量讓我們可以生生不息。我們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人;我們有責任,依照心中的想望,源源不絕。
所以,耶穌為什么不能有伴侶呢?在世上留下神的后代,有什么可怕呢?我們,不都是神的子女么?有時候,真的希望教會能了解,metaphor的含義——圣經(jīng)就是一部metaphor的集合,只是按照字面意義的理解,容易引發(fā)另一種形式的科學主義。而《密碼》,不過是丹·布朗的一種隱喻。
科學和信仰,從來都不是對立的;現(xiàn)世的人們在把宗教當作迷信的時候,其實已經(jīng)將科學當作另一種形式的宗教;而信仰,如果也借助科學的方法予以證明,必然不能深入人心。經(jīng)驗的科學和超驗的精神怎么會有沖突呢?產(chǎn)生沖突的只是人的局限。而對人本身的有限性誠實,也是一種信念,一種被基督教所要求的信念?!哆_芬奇密碼》告訴我們?nèi)祟惖膫ゴ?;而丹·布朗的另一部小說,《天使與魔鬼》,告訴我們科學的愚妄。
丹·布朗,他只是用自己的方式布道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