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應(yīng)美國一書局邀請寫這篇個人傳略,因為藉此可得有機會以分析我自己,所以我很喜歡的答應(yīng)了。從一方面著想,這是為我的多過于為人的;一個人要自知其思想和經(jīng)驗究竟是怎樣的,最好不過是拿起紙筆一一寫下來。從另一方面著想,自傳不過是一篇自己所寫的擴大的碑銘而已。中國文人,自陶淵明之《五柳先生傳》始,常好自寫傳略,藉以遣興。如果這一路的文章涵有乖巧的幽默,和相當?shù)?自知之明",對于別人確是一種可喜可樂的讀品。我以為這樣說法,很足以解釋現(xiàn)代西洋文壇自傳之風(fēng)氣。作自傳者不必一定是夜郎自大的自我主義者,也不一定是自尊過甚的,寫自傳的意義只是作者為對于自己的誠實計而已。如果他恪守這一原則,當能常令他人覺得有趣,而不至感到作者的生命是比其同人較為重要的了。